本报讯 (记者崔志芳)今后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和运营效果不好的公建养老机构要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模式。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晋中市政府获悉,该市以左权县社会福利中心为试点,试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改革,确立市场运营体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晋中市决定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推行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等模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2019年,晋中市养老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将占45%以上,到2020年将占70%以上。
公建民营养老改革中,晋中市将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先照后证”的办法,将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对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晋中市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其他养老服务收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政府相关部门要进行必要的监督,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以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强制服务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