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叶龙杰)1月2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工作部署会在京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金甫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降低虚高药价、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有利于探索创新药品招采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各地要全面准确把握试点方案要求,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
陈金甫说,各地要针对药品招采中长期存在的“招采分离”“量价不挂钩”“用不管价”等问题,找出体制机制的症结,抓住改革窗口期,打出有力组合拳,着力实现“四联三通”,即联盟采购、量价联动、招标—采购—使用联动、支付和利益机制联动,体制打通、政策打通、部门联通;达到“四个促进”,即促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临床用药水平提高,促进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和医保支出结构腾笼换鸟。
陈金甫强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试点办负责对试点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细化各部门分工,促进部门协调联动;联采办在操作层面组织并督促各试点城市执行采购结果;试点城市要科学设定实施方案,深入落实试点政策,重点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风险防范,开展医务人员培训,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就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使用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副巡视员徐胜敏介绍了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