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柴羽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巩固防治成果,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目标,是实施健康扶贫、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
内蒙古历史上是地方病重病区,病情重、危害大、分布广,目前大多数地方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但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仍不同程度地遭受地方病危害,包括碘缺乏病等地球化学性疾病,鼠疫、布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以及大骨节病等原因未明性地方病。
《方案》指出,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地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
《方案》要求,开展现症病人救治,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分病种台账制度,将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到2020年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保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发生,减少人间布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