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陆继才)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发改委印发《云南省昆明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试行)通知》,明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8个领域的83项惠民利民服务,其中,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不少,涉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
《通知》明确,为全市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
《通知》提出,对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由财政全额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