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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饮食也需讲究辨证施治

2018-12-08 20:15:13浏览:28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中医认为:药食同源。对于癌症患者而言,确实有不少食品在为人体提供营养的同时,还兼具食疗抗癌作用,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应

  中医认为:药食同源。对于癌症患者而言,确实有不少食品在为人体提供营养的同时,还兼具食疗抗癌作用,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应用。

  大多数的癌症病人因“内虚”而发病。患者因虚而致癌,因癌而致虚,虚中夹实,以虚为本。因此一般而言,癌症患者的食疗,应当以扶正补虚为总原则,对癌症病人的食疗应做到营养化、多样化、均衡化,从而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促进病人的康复。

  与药物一样,不同的食物,也都有不同的性味归属,也有寒热温凉、辛甘苦酸咸四气五味之别。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食疗也必须符合辨证施治原则,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五味入口,各有所归,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温散,如生姜、葱白 ;甘味和缓,如山药、芡实、饴糖;淡味渗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涩,如乌梅、山楂;咸味软坚,如海藻、昆布、牡蛎等。

  同样的道理,在癌症患者食疗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症候,适当禁忌某些食品也是十分重要的。《灵枢·五味篇》中,就提出了“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的食疗禁忌法则。从临床上看,癌症病人多属精血耗伤、正气亏损、体质虚弱者,应忌食肥腻难以消化和燥热刺激之物,如红烧狗肉、五香牛肉、炸牛排、炸花生、烈酒、辣椒以及一些烧炙食品,以免胃肠积滞、动风化火而加重病情。

  我们提倡适当忌口,范围不能太宽,食谱不宜过窄,过之则有害无益。

  在我们多年来治疗各类恶性肿瘤的临床实践中发现一个现象,许多癌症患者在进食了一些特定的食物以后,会出现不良反应或使病情加重。因此,我们建议:凡癌症患者均应禁食甲鱼、无鳞鱼(鲶鱼、黑鱼、泥鳅、鳝鱼、带鱼等)、贝类、蟹类等;蔬菜类禁食韭菜、香菜、香椿芽,少食生冷酸辣食品,尽量回避治疗与康复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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