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守勤 通讯员刘海燕)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完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每个街道或3万~5万服务人口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镇卫生院。
《意见》提出,按每万常住人口11人~18人的配备标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编制总额,实行编制内管理与编外备案制管理、政府购买岗位相结合。事业编制空额用于引进全科医生和紧缺、急需及关键岗位骨干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或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不受职称职数限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20%,对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含中医类别全科)高级职称人员,不受高级岗位比例限制。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人才,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允许医卫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