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是在你的身份证丢失、补办的过程中,临时使用的一种证件,而且,也有很多人在赶动车等时候,发现忘记带身份证了,这种时候,也可以临时办理临时身份证,那么,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呢?可以使用多久?
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带什么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1、居民户口簿。
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临时身份证可以使用多久
临时身份证是公民在办理正式身份证后,急需使用身份证证实个人身份状况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的证件,有效期为3个月,它与正式身份证的区别,只是有效期时长不同,其他法律作用是一致的。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