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从今年起,该省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情况;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要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意见》强调,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评定,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直接挂钩,审计机关将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意见》明确,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不执行“两票制”和企业过票洗钱。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
《意见》提出,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和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