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邓桂林)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是严重侵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湖南省长沙市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敢“碰硬”“较真”。近日,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19年医疗管理与监督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行政处罚情况以及10起典型案例。据悉,2018年,长沙市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立案447起,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起,停业整顿8家,查处无证行医93起,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责3起。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了2018年的10起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10起案例中,既有“‘假冒救护车’违规开展院前急救,转运途中病儿呼吸心跳停止”的悲剧,也有“民营医院对314例患者进行前列腺常规检测,全部出具阳性检查结果”的闹剧,每起案例都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相关人员和单位被处以罚款、暂停执业6个月、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长沙市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师执业行为方面,将创新实施两大举措。一是对公立医疗机构试行医疗执业监督执法与执纪监察同步制度。对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计生人员、机构超范围执业、吊销诊疗科目等严重情形,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通报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医疗机构管理者和直接责任医师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分。二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监督执法结果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信用等级,信用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信用等级将与医疗机构校验挂钩,对因医疗机构未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服务的严重违法行为,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并暂缓校验,形成惩戒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