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泽林)近日,海南省政府公布《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
据悉,2013年2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并赋予其9条支持政策。该先行区位于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河畔,之前一直由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管理。按照《规定》,乐城管理局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企业化、专业化运作和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乐城先行区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将乐城先行区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省政府主要通过乐城先行区领导小组对乐城管理局进行领导。乐城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建立与绩效目标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日常运行和人员薪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其他相关收入全部用于乐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