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雅金)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网信办、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将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
该省提出,严厉打击10种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此外,该省还将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等5项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