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博上关于宫颈“糜烂”是否需要动刀,到底有没有过度治疗的争论引起围观,转发量颇高。
只要上网搜索中文相关医学信息,看到的都是“宫颈‘糜烂’不可以掉以轻心,可以由轻而重,最终好像要变成癌症,夺人性命”。难怪,各种治疗宫颈“糜烂”的广告层出不穷,各种高科技争相登场,什么CoMi光子修复术,什么STG高频电波,什么HIFU聚焦超声刀,什么德国LEEP术,让人觉得似乎非挨上那么一刀不足以显示自己跟上了现代医学的微创外科形势。
而如果用宫颈“糜烂”的英文(Cervical Erosion)进行搜索,你会发现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原来宫颈“糜烂”不是病,还用不着治疗,宫颈“糜烂”也根本不会变成宫颈癌。
一出生就“糜烂”?
如果允许医生检查婴儿的宫颈,将会发现很大一部分女婴一出生时就有宫颈“糜烂”!而且,出生时宫颈“糜烂”率能达到2/3,以后逐渐降到1/3。跟女婴相对的是绝经期后的妇女,她们基本上就没有宫颈“糜烂”。
因为宫颈“糜烂”跟人体的激素状态有关,出生时婴儿受母体激素的影响;而绝经之后,体内激素也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正是这些变化,促使了宫颈的变化,这种变化是生理性的。
上述所谓宫颈“糜烂”,指的是子宫颈暴露于阴道中的表面潮红湿润,正常的多层鳞状上皮为单层柱状上皮取代,可以透过上皮看到上皮下的血管,所以呈现红色,显得好像局部“烂”掉了一样。在很早以前,古医家认为那是鳞状上皮腐蚀坏掉了,被简单的柱状上皮取代,故而称之为“糜烂”。
现代医学对宫颈“糜烂”的认识并不幼稚,随例翻翻百年前的妇科教科书,都能看到作者对宫颈“糜烂”的正确理解与描述。原来所谓“糜烂”并不是真的糜烂,而是柱状上皮在宫颈的异位,也因此,在学界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宫项糜烂是不适当的术语,而应该代之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早在百年前,医生就认识到,没有症状的宫颈“糜烂”是不需要治疗的。
因此,所谓宫颈糜烂,就是在女性体内激素激增时候(刚出生时、月经来潮时、受孕时)发生的正常“应激”反应。在成年女性中,宫颈糜烂的发生率极高,达到1/3左右,而累计一生发生宫颈“糜烂”的几率,可能超过50%。
相应地,人体在这种情况下又具有天然的恢复正常结构的趋势,也就是说,宫颈“糜烂”会“自愈”,一年内自愈率为45%,暴露在阴道里的表面会被鳞状上皮取代。这一个过程耗时较长,短者数月,长者数年。
治不治?有无症状是关键
宫颈“糜烂”是否需要治疗,取决于是否有症状,没有症状的宫颈“糜烂”是绝对不需要治疗的,更不要说开刀了。北京大学医院的刘春兰医生等人在2010年发表的研究也显示所谓的糜烂分级跟细菌感染也没有关系。
没有症状就不需要治疗,在有症状的妇女中,针对衣原体感染进行排查,使用阴道镜对潜在的增生进行细胞学检查,都有一定的临床价值,如果性伴侣有艾滋病,则需要考虑进行治疗。
国内医生往往提供一系列的糜烂原因,包括清洁卫生习惯、性生活以及慢性宫颈炎。这些因素似是而非,在宫颈“糜烂”的成因上作用不大,无非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在学术界广为认可的原因有二,一是生产过程对宫颈的破坏损伤,二是服用口服避孕药造成的激素状态改变。归根结底,是柱状上皮在激素的作用下增生能力超过鳞状上皮所致。
如果有相关症状,难以忍受,而宫颈“糜烂”多年不愈,则需要考虑进行治疗,治疗的最常见方式是手术破坏柱状上皮,以此激发附近的上皮增生覆盖损伤部位,从而加速自愈过程。
破坏柱状上皮不外乎通过灼烧与冷冻两种方式。所谓超声、微波、电波、LEEP、激光等都是利用灼烧的方式进行破坏。无论是哪种方式,破坏柱状上皮的手术都是微创或者轻创手术,是极为简单的。手术方式的优劣,不在于哪种方式治愈率更高,而在于哪种方式并发症最少,即使从并发症角度比较,优势都不明显,最终取决于哪种方式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