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灿灿 白 莹)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发布健康播报提醒市民,应区分医学美容和生活美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学美容项目属于非法行医。
据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美容机构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医学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的形态进行修复和再塑,如做双眼皮、祛除眼袋、隆鼻隆胸、抽脂减肥等。另一类是生活美容,主要是开展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塑身等,是无创性的美容项目。
有调查显示,北京市七成以上的生活美容机构在开展医学美容项目,其中隆胸、吸脂等风险较大的医学美容整形手术占近20%。这些违法行为成为美容业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2007年,北京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570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美容机构2938户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学美容项目案件15起。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