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组织对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4类食品进行了抽检,共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且均为肉及肉制品。其中,由宁夏中莹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后腿肉被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等兽药含量超标严重。
恩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属于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喹诺酮类抗菌兽药,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并可引起肝脏损害。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微克/千克(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而宁夏中莹牧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羊后腿肉中的检出量为5782微克/千克,该公司产品还被检出磺胺类(总量)超标近10倍、林可霉素超标1.5倍。
此外,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康宝牛羊肉店经营的羊腿肉被检出土霉素超标,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吴忠涝河桥屠宰场生产的牛肉被检出地塞米松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