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的行为往往反映一个人内在的知识涵养,“秀外”是“慧中”的直接体现。一位女性,随着习瑜伽的进程,应该是具有强烈的规范养成意识、有良好的举止行为。有不良习惯、举止不文明,就没有“修养”可言,更谈不上优雅。这样的女性,不但得不到尊重而且会被人看轻。因此,优雅的行为的培养,不仅是习瑜伽者社会活动的需要,更是女性自身成才的需要。在瑜伽红尘自我完善体系的行为规范练习中,我们注意结合瑜伽红尘体系的培养目标将行为规范教育与瑜伽育人目标相结合,倡导学员在习瑜伽的行为中体现优雅。
就习瑜伽而言我们认为,要使优雅成为一种气质,就要通过习瑜伽的磨练唤起人心灵中美好的情感并在举手投足中表现出来,而最能激发美的莫过于艺术教育。瑜伽丽人公认的具有优雅气质(一种高尚情操与内在修养的完美结合,这就是最高层次的优雅。),正是习瑜伽生活中长期艺术教育熏陶的结果。随着现代教育以全面提升人的素质培养目标的提出。瑜伽红尘自我完善体系更注重发挥艺术教育在培养学员审美能力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用艺术的美来陶冶学员情操,培养优雅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