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0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近期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等8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该局已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不合格产品下架停售。
抽检结果显示,南阳市二医厂生产的“龙角塔牌狐立清香露”检出不得检出物甲醛;7批次产品检出汞超标,分别为哈尔滨葛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和“妙回春排毒增白祛斑祛痘”、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妮雅速效增白祛斑王”、杰胜化妆品厂生产的“海藻素美白祛斑霜”、广州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美乐中草药特效祛斑益肤霜”、广州市雅美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立时美药物祛斑美颜套装”、北京市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装”。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深查深究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