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岚)近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办法》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进行有效衔接,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
《办法》明确对地方评价考核突出政府主体责任,提出体制机制建设、设施建设、示范片区建设、公共机构、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工作、宣传工作、信息报送、加减分项10个方面工作。对部门评价考核侧重协调配合、行业指导,提出了共性目标和单位目标。采取季评价+年考核、自评+抽查的模式,简化流程,减少地方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