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清代,拔罐法获得了更大的发展。首先是拔罐工具的又一次革新。竹罐尽管价廉易得,但吸力较差,且久置干燥后,易产生燥裂漏气。为补此不足,清代出现了陶土烧制成的陶罐,并正式提出了沿用至今的“火罐”一词。对此,清·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一书叙述颇详:“火罐:江右及闽中皆有之,系窑户烧售,小如人大指,腹大两头微狭,使促口以受火气,凡患一切风寒,皆用此罐。”表明陶罐已作为商品买卖,广为流行了。
其次拔罐方法,有较大进步,“以小纸烧见焰,投入罐中,即将罐合于患处。如头痛则合在太阳、脑户或颠顶,腹痛合在脐上。罐得火气舍于内,即卒不可脱,须得其自落,肉上起红晕,罐中有气水出。”此类拔罐法即目前仍颇为常用的投火法。同时,一改以往以病灶区作为拔罐部位,采用吸拔穴位来提高治疗效果。
同时,拔罐疗法的治疗范围也突破了历代以吸拔脓血疮毒为主的界限,开始应用于多种病症,恰如《本草纲目拾遗》所云:“拔罐可治风寒头痛及眩晕、风痹、腹痛等症”,可使“风寒尽出,不必服药”。
另外,清·《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中还提到一种治疗疯狗咬伤的特殊拔罐之法,即在咬伤处,“急用大嘴砂酒壶一个,内盛于热酒,烫极热,去酒以酒壶嘴向咬处,如拔火罐样,吸尽恶血为度,击破自落”。
综上所述,拔罐疗法在我国已有二千余年的历史,并形成一种独特的特殊的治病方法。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其发展过程是十分缓慢,它长期以来,主要是用以治疗痈种疮毒,清代虽有所拓展,而从总的情况,仍宥于疮疡外科的外治法之中。因此,本来属于刺灸法之一的拔罐法,在我国古代大量针灸著作中却十分鲜见。尤其是清末之后,随著针灸医学本身的衰落,拔罐法也流落于民间,其发展更趋于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