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ent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中医药立法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日益进步,西医的精细化手段发展日趋繁茂,但依然难以应对各类疾病的不断演化。当代中医药的式微在很大程度上受西医西药发展思维方式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的独特性与现代社会发展理念相冲突也不无关系。
西医西药是以人体解剖科学等形态学和生理、生化指标为基础的现代唯物科学,而中医药学则主要是对人体生命活动和疾病变化规律的理论概括,如阴阳、五行、运气、脏象、经络等学说。早在1913年,毛泽东就在《讲堂录》笔记中写道:“医道中西,各有所长。中言气脉,西言实验。然言气脉者,理太微妙,常人难识,故常失之虚。言实验者,求专质而气则离矣,故常失其本,则二者又各有所偏矣。”《中医药法(草案)》中第三章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分别有述: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这两条的出发点是积极进步的,却少了研究和遵从中药用药原理与特性的限定,容易引导以西药研制思维来开发中药。
在中医传承与人才培养过程中,传统的师徒传承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也有其局限性。历史上中医师带徒有技术传承、光大门派之意,但徒弟学成出师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这与当代经济社会的效率为重理念有着很大的冲突。政府在中医人才培养上不仅应鼓励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更应采取适当措施激励传承活动。如中药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是中药发挥作用的关键,但其处于相对不显著地位,诸如此类的现象都值得我们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