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范炳华:期盼中医药立法已久,而通过立法来保护中医药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全人类的健康服务,其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屠呦呦获诺贝尔奖,在社会上引起姓“中”还是姓“西”之争。一种声音认为姓“中”,是从中药青蒿中提取的,属于中医药研究成果;另一种声音认为是用西医、西药方法提取的,制成的是西医制剂,应该属于西医。所以,《中医药法(草案)》应该明确利用中药原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制生产产品的属性问题,是以产品原药归属划分,还是以制成成品归属划分?
@湖北中医药大学刘艳菊:为鼓励使用传统饮片,传承中医精髓,同时也尝试创新中医药,建议在医疗报销制度上偏重饮片,可借鉴一下医院手术中使用进口材料和囯产材料的报销制度。
@张振凌:建议《中医药法(草案)》中关于传统炮制技术非遗传承产品给予批号管理。目前许可证管理相对宽泛,而按批号管理则可进一步细化、规范,且质检更严格,有利于监管。
@中国药科大学杨中林:在中医药基本理论指导下的辨证施治、君臣佐使组方用药原则、中药的炮制加工,这三大方面是中医药的核心,立法的内容应重点突出这三大方面的基本内容。对于中药炮制,除了立法中规定的GMP生产线、生产工艺参数、质量控制标准外,应该逐步实行饮片文号制度,以保证饮片生产环节的有序性。如果生产工艺有创新,质量标准有创新,应该采用专利保护,使之合法,并实施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