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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土郎中”合法 盼医师细则出台

2018-12-10 19:07:30浏览:80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南京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胡晓翔《中医药法》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之前征求意见阶段争议很大,但就如今的正式版本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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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胡晓翔

《中医药法》千呼万唤终于出来了,之前征求意见阶段争议很大,但就如今的正式版本来看,我觉得还是很有特点,并进行了大胆创新,可谓是亮点多多。

首先就是简化行业准入手续,一些掌握专业技能的民间医师具备了进入医师队伍的资格。过去个人要申办私人中医诊所,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没有正规学历的民间祖传“土郎中”,申办个人中医诊所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而根据刚通过的《中医药法》,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郎中”,经过两名中医师推荐、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后,只要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私人办的中医诊所,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公办中医院同等的权利。

《中医药法》另一个亮点是认可“师承模式”。中医不同于西医教育,其最大的特点是“师承”——师傅用“口传心授”带徒弟。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名医,张仲景、孙思邈、李时珍等几乎没有一个是“太医院”培养出来的,师承教育更是贴合以口传心授、经验为上的中医知识积累的本质。立法前如果没有正规院校的学历,“土郎中”想通过“师承”转变身份,难度极大。

尽管《中医药法》有这个利好“土郎中”的规定,但该法的生效时间是2017年7月1日,而且“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也就是说,即便7月1日之后,“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能否“翻身”,还得看细则的制定进展。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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