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最基本的载体是古籍。据估算,我国存有百年以上(民国以前)的古籍5000多万册,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文明遗产,是我国人民引以为傲的宝贵财富。这些古籍文献凝聚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经验智慧,也是滋养民族精神的丰富食粮。近10年来,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卓有成效,但与现存的海量库存古籍相比,还远远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保护目的。古籍保护领域还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古籍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古籍保护的财力物力投入和国家意愿不相匹配,古籍资源无法充分利用,专业人才队伍极度匮乏。
现存5000万册古籍都是久经沧桑的陈旧之物,以最小比例的10%计算,需要修复的就有500万册。以一人一月修复一册的速度,一生净工作为30年,也只能修复360册,500万册则需要14000人的终生工作时间才能修复。况且其余90%的古籍还在不断糟朽之中。然而,我国现有古籍修复人员仅有千人左右,修复人才缺口巨大。
新中国建立之前,古籍外流现象非常严重。目前,尚有大量中国古籍流落至海外某些国家的图书馆库房和收藏家的书房中。这些古籍的回归和保护利用,也是重要问题。
近些年在传统文化热的影响下,大量古籍点校本、注释本面世,但部分出版物质量低劣,不仅不能反映古书原貌,甚至是在糟蹋、破坏古籍。市场上的中医古籍整理本,至少1/3的质量很差,错误百出,这也是古籍保护中的重要问题。
除了以上典型问题外,最需要引起重视的则是相关的法规缺失。我国现在仅仅有一个《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除此之外,连一个成文的条例、规程也没有。文化部发布的《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对古籍保护现状有这样的描述:“由于我国古籍保护工作起步晚、欠账多、基础弱、投入不足,导致古籍保护法规制度不完善……”实际上,不是“不完善”,而是根本就没有。笔者建议将《中华古籍保护法》纳入立法计划,而不能仅以《古籍保护条例》之类的文件代替应有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