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杨响光
热源反应不是药品不良反应
热源反应引发的症状有很多,患者可突然出现发冷、寒战、面色苍白、四肢冰冷,继之出现高热,体温可达40℃以上,严重时可伴有恶心、呕吐、头痛、四肢关节痛、皮肤灰白色、血压下降、休克甚至死亡。
药品能治病但也可能引发有害反应,我们常常把这类有害的反应叫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为ADR)。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理作用的关系,药品不良反应可分为两类:A型反应和B型反应。A型反应为药品本身药理作用的加强或延长,一般发生率较高、容易预测、死亡率也低,如阿托品引起的口干等。而B型反应与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无关,一般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在具体病人身上谁会发生、谁不会发生难以预测,有时皮肤试验阴性也会发生,如青霉素的过敏反应等。
适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肾康注射液,不良反应包括在静滴过程中偶见发红、疼痛、瘙痒、皮疹等局部刺激症状。本次肾康注射剂出现多例热源反应是因为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属于药品不良事件,并非药品不良反应。
中药注射剂安全问题频发
近年来,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复方蒲公英注射液、鱼金注射液等多个品种的中药注射剂,均因存在严重不良事件或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这与临床使用量增多、药品质量问题等有关,同时也与超剂量、超疗程、不合理配伍等不合理使用有关。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为了合理用好中药注射剂,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8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
医护人员要按照《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严格掌握功能主治和禁忌症;加强用药监测,医护人员使用中药注射剂前,应严格执行用药查对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报告;临床药师要加强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的指导,确保用药安全;医疗机构要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医生要准确掌握使用中药注射剂患者的情况,做好临床观察和病历记录,发现可疑不良事件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要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报告。
能口服不注射 能肌注不点滴
《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要求:
一、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二、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三、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四、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五、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六、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七、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刚开始的30分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
发生不良反应该怎么办
大家可能要问,为什么不同的人使用同样的药,有的人有不良反应,有的人没有不良反应呢?这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对药品的敏感性方面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所以有的人有不良反应,有的人没有不良反应。
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患者首先要停止使用引发药品不良反应的可疑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如果不良反应已发生且非常严重,应该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且能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