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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配方颗粒使用须规范

2018-12-10 22:00:50浏览:91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解 伟与传统饮片相比,中药配方颗粒的优点为携带、服用方便,缺点则是费用偏高。这决定了配方颗粒的拥趸仍以崇尚便捷、追求效率
解 伟
 

与传统饮片相比,中药配方颗粒的优点为携带、服用方便,缺点则是费用偏高。这决定了配方颗粒的“拥趸”仍以崇尚便捷、追求效率的城市白领及部分中青年工薪阶层为主,而对价格更加在意的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患者,如果拥有充分的知情选择权,较少将其作为首选。

笔者在两个农业县访谈时发现:在疗效相近的前提下,费用因素对患者选择的影响最大,而对便捷性因素考虑较少。现实中患者划价后返回门诊,要求将配方颗粒处方调换为饮片的情形也不少见。尽管在质控、疗效方面有专家力挺配方颗粒,却缺少充分的大数据特别是中立机构的研究数据可供证明。

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配方颗粒应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临床医院使用。但由于储存、调剂方便,价格高于传统饮片又享受加成政策,基层机构未经批准试点大量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机构甚至完全以配方颗粒取代了传统饮片。

在“药品零差率”大政策下保留中药饮片加成,是因为饮片较西药运输、保存、调剂耗损更多,人力成本更高。配方颗粒并不具备上述特征,一旦“反客为主”挤压了饮片应用,加成政策的合理性就会面临挑战。而且因费用较高,配方颗粒在许多地方未纳入医保报销,同样处方分别使用饮片、配方颗粒的费用悬殊,有时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不利于缓解“看病贵”,也会降低群众满意度。何况配方颗粒没有国家及行业标准,各家企业技术工艺、质控标准各异,基层恰恰又缺乏成分检测条件,对传统饮片尚可观测外观性状、细节特征,对配方颗粒的质量只能寄望于生产企业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

因此,基层不应成为配方颗粒推广的“主战场”,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也应规范医生处方,保障患者的选择权,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尊重患者意见开具相应处方,不能不加说明就直接开成配方颗粒。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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