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8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食药总局将负责组建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要重点记录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合格产品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信息、产品召回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社会组织监督信息、媒体曝光信息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分类监管的依据并进行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