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 黎)近日,青海省政府决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新标准从春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全年补助总天数仍为200天,惠及38万名学生,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56.78%。
该省2012年在国家规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40个县实施国家试点,并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平安县农村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试点县采取学校食堂供应、餐饮企业送餐、家庭托餐、配送营养食品、中心学校带教学点等多种供餐模式。计划实施3年来,学生健康状况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