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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食品应标明含盐量

2018-12-05 22:55:21浏览:98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山西省神池县龙泉镇的王先生,在过生日时从超市分别买回两袋软包装牛肉与黄鱼,打开食用时,却感觉太咸,简直与咸菜差不了许多。
山西省神池县龙泉镇的王先生,在过生日时从超市分别买回两袋软包装牛肉与黄鱼,打开食用时,却感觉太咸,简直与咸菜差不了许多。由于王先生是高血压患者,按照医生的要求,每天食用食盐不应超过6克,所以这些肉和鱼只能当做咸菜来食用,而根本失去了吃肉与吃鱼的真实意义。

  而据神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神池县工商局近年来所接到的关于方便食品的举报来看,反映方便食品含盐量太高,吃起来太咸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因为随着城乡居民健康意识的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懂得了食用食盐过量会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中老年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更是会严格控制食盐的摄入量,力争每天控制在6克左右。

  但是,从神池县质监、工商部门对方便食品所检查的情况来看,虽然其包装的配料表中都注明了食盐,白砂糖等成分,但是都没有注明食品中的含盐量是多少,适合哪一类消费者群体来食用。

  据神池县质监局负责食品监管的同志讲,方便食品,特别是肉类,鱼类食品中,大都会加入较多的食盐,因为食盐放多一些,有利于增长其食品的保质期,所以大多数方便食品的厂家都会这么做。

  然而,方便食品中加入食盐太多,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在外出,旅游途中,可供选择的食品较少,饮水又相对困难,方便食品中的食盐过多对消费者的危害相对会更大一些。

  因此,许多消费者都建议,方便食品特别是肉类、鱼类的外包装,不但应注明食盐的配料的比例,更应标明每袋中具体的所含克数,这样,不但可以直接提高厂家商家诚信经营的信誉,更给消费者在购买时提供了科学选择的空间,一定会深受消费者欢迎。

  山西  曹申义  王世东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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