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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瘙痒 不能一挠了之

2018-12-11 10:21:47浏览:82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从怀孕到生产后1个月左右,约有1/5的准妈妈会有皮肤瘙痒方面的问题。秋冬季天干物燥,是各种皮肤病高发的时期,对这些孕妈来说,
从怀孕到生产后1个月左右,约有1/5的准妈妈会有皮肤瘙痒方面的问题。秋冬季天干物燥,是各种皮肤病高发的时期,对这些孕妈来说,秋冬更是个度日如年的季节。

  妊娠期皮肤症是孕妇出现最多的一种瘙痒,一般不用理会,对胎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妊娠丘疹 也叫妊娠痒疹。但它的发生率仅有2%左右,通常在怀孕4~7个月之间发生。丘疹一般于分娩后一个月内自行消退,瘙痒也会随之消失。

  妊娠期湿疹 这是很多孕妈妈在孕期都会遭遇的。这种湿疹主要是孕期激素变化引起的,虽然瘙痒难耐,还会伴有糜烂、结疤,但对宝宝并无太大影响。

  妊娠痒疹 这种瘙痒主要表现为孕妈妈肚皮瘙痒,有时大腿或上肢可能出现皮疹和瘙痒,有的还会出现色素沉着。它是由于母体对于孩子体内来自父亲的那部分基因,染色体产生排异反应而引起的。

  以上几类瘙痒不会造成大影响。如果是以下两种瘙痒,孕妈妈要高度警惕:

  妊娠疱疹 常发生于妊娠3~6个月或妊娠早期和晚期,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疱破后结痂,愈合留下色素沉着;间隔数日至数周发作一次,每次发作引起剧烈瘙痒,有时还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会致婴儿先天性异常、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一定要高度重视。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严重瘙痒,伴有皮肤黄染的病症,通常在怀孕7个月以后发生。这种瘙痒,首先出现在手掌,脚掌,逐渐由四肢向心性地发展,80%发生在孕30周后。剧烈瘙痒出现后1~2周出现黄疸。同样对胎儿的影响是致命的,可引起早产、胎儿宫内窘迫、超体重儿、死胎、死产等,需要尽早确诊,加强监护。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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