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高危孕妇? 王萍 怀孕去医院建档后发现档案一栏写了高危妊娠时,不免会很担忧。但大多数情况下,准妈妈不必要过度担忧,以下情况会被列为高危妊娠范畴: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如自然流产、早产、死胎、死产、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遗传性疾病等。 3、有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高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 4、有内科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毒物或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的孕妇。 9、身高低于140厘米的孕妇。 高危孕妇只要孕期定期检查,多与医生交流日常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学会自我保健,做好孕期自我监护,大多数情况能正常进行,不会出现并发症。高危妊娠与普通妊娠比最大不同是产检更频繁,且需要向专家咨询,进行一些必要的检查。但有内科合并症的高危孕妇则需要严密监测,使医生可以随时对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