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区总医院 庄海红 孔 春 李 瑛
11月8日,《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与治疗指南》公布,网络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疾病(或障碍)范畴。那么,网络成瘾的诊断标准是如何建立的,网络成瘾能否预防和治疗?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北京军区总医院成瘾医学中心主任陶然日前为我们解读了相关内容。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网民多达2.53亿,将近半数的网民年龄在18~30岁。13~17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大学生网络成瘾率高达9.9%以上,辍学的大学生多为网络成瘾者。由互联网媒体公司IAC进行的调查显示,受访中国年轻人有42%感到上网成瘾不能自拔,而在美国这个比例是18%。中国大约有10%的年轻网民受到网瘾困扰,其中约95%是缺少父爱的男性青少年。
陶然通过对大量网络成瘾患者的住院观察、出院随访及现场测试,经过近4年的临床实践及研究,从3000多名网络成瘾患者的临床资料中,抽到1300余例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临床跟踪研究,最终制定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和治疗指南》。
陶然说,《标准》的问世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是临床医学发展的必然。《标准》的制定,为今后临床工作者更好地帮助那些因过度使用网络而影响社会功能(学习、工作及社交)并出现精神、行为异常的患者提供了科学的判定依据及数据性参考。
网络成瘾都有哪些临床表现
陶然认为,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和社会功能受损,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停止或减少网络使用时出现戒断反应,同时可伴有精神及躯体症状。
网络成瘾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常伴有躯体和精神症状。根据使用网络的主要目的及内容不同,陶然将网络成瘾分为以下5类: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交易成瘾、网络信息成瘾,其中以网络游戏成瘾居多。
据陶然介绍,网络成瘾患者使用网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工作或学习,其特征性的临床表现是患者对网络使用存在极大的渴求。他们不论在学习、工作或日常生活中都常常在脑海中回想与网络相关的情境,并期待下一次上网;患者能够从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体会到强烈的愉悦和满足感,并为保持这种愉悦和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上网时间和投入程度;随着上网时间延长,患者对网络使用逐渐失去了自控能力,驻足于网络的时间增多,可以由最初几天上网一次发展到每天上网几个小时,最终发展到连续几天都要待在网络上。
当突然减少或停止上网时,患者会出现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严重者甚至出现冲动、攻击、毁物行为,部分患者会选择与网络类似媒介物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上述戒断反应。戒断反应的出现也加剧了患者对网络的渴求程度。患者常常为避免反应的再度发生而更加沉迷于网络、难以脱离,致使上网日渐成为一种固定的行为模式,甚至日常行为均局限在网络上,从而减少或放弃从前的兴趣、娱乐及其他重要的活动。患者会对家人或朋友隐瞒上网的真实时间和沉迷于网络的程度,网络的危害意识在其内心逐渐减弱,最终发展到无视家人和朋友的任何劝告,为能够上网和延长上网时间而想尽一切办法,包括说谎、旷课、旷工、偷家人钱财等。在家人眼里,患者变得冷漠、无情,丧失了对自身及他人的责任感。此时患者完全不考虑网络给自身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终日沉迷于网络,甚至废寝忘食。
网络成瘾的躯体症状表现为食欲减退、胃肠功能障碍、营养不良、睡眠节律紊乱以及疲乏无力、心慌胸闷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这种过度的持续性上网行为也增加了诱发颈椎病、过敏性疾病等其他躯体疾病的风险。
网络成瘾的精神症状表现为悲观、沮丧、对未来失去希望等。这些症状通常出现于过度沉迷网络之后,持续时间较短,会随着网瘾的戒除而相继减少或消失。症状内容受患者接触的网络内容的影响并与其紧密相关,症状的变化受网络内容和患者人格特点的影响。同时,症状的出现不会减少患者使用网络的行为,却恰恰体现了网络成瘾已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
网络成瘾有哪些危害
陶然认为,现实环境对成瘾行为具有强化作用,当网络成瘾患者面对现实生活的压力或轻度应激事件时,会出现上网行为增多、依赖网络程度加重,伴发精神症状出现的频率也相应增加。现实环境和网络环境对个体造成的影响是错综复杂的,部分患者受网络环境的影响颇深,虽已长时间摆脱网瘾,却形成了牢固的认知及行为上的偏差。比如网络的匿名性和逃避现实性可能固化患者社会适应不良的模式,甚至导致人格障碍,尤其是回避型人格障碍。其表现为: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对他人过分依赖,自卑,需要被人喜欢和认可,对拒绝和批评过分敏感,无法适应现实生活,回避朋友及人际交往,变得孤僻、多疑、情绪不稳等。部分患者因长期沉迷于网络,逐渐对学业及工作前途感到悲观、情绪低落、做事情没兴趣和愉快感下降等。部分患者因与人交流过少,加上受到网络世界的诸多不良影响,与现实世界逐渐脱离,变得害怕与人交往,担心在别人面前出丑,回避社交活动,导致社交恐惧症等。有许多青少年因长期受网络游戏中诸多的暴力和虚幻情境的影响,模糊了现实与虚拟世界的界限,逐渐形成并固化了其他的不良行为模式,变得经常说谎,不服从家长、老师的要求,违反学校纪律,出现反复逃学、打群架等问题。
陶然说,网络成瘾可以和其他精神、心理疾病共同存在,二者相互影响。对于这些青少年来说,除了网瘾,他们发生犯罪或吸毒等其他问题的比例也要高于正常人群,少部分有明显精神障碍的青少年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如自杀。很多家长并没有及时发现孩子的这些问题,而是当他们出现了网络成瘾后,来就诊时才被发现。
网络成瘾不仅影响个人学业和事业的发展,还严重危害到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稳定。陶然说,中国网瘾少年达400万,且94.5%的网瘾青少年对父母有敌意。在他的网瘾治疗中心曾收治过各类共患有抑郁、害怕和不愿跟人接触的网瘾患者,许多人还存在睡眠障碍。
陶然认为,过度使用并依赖网络以致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学习、工作及社交)受损者,说明网瘾已达到严重程度,即网络成瘾的严重程度标准。如果个体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6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
对网络成瘾的思考
陶然说,将网络成瘾纳入到精神疾病(或障碍)范畴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规定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确定一个疾病要同时具备以下两条: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痛苦;社会功能(学习、工作及社交)受损。而精神疾病的特征是个体的情绪、认知、行为等方面的改变,并伴有痛苦体验和功能损害。我们是把网络成瘾纳入到“精神疾病”范畴,并不是有些人说的“精神病”范畴。前者是一个疾病分类学的科学概念,而后者是老百姓对其不全面的通俗理解。需要指出的是,精神疾病一般分为轻型与重型两大类。轻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能保持与环境适应的能力,如神经症。重型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异常表现没有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丧失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不能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对于网络成瘾患者是否属于精神疾病的判定,一定要依据《标准》由医生来执行。
陶然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关注网络成瘾患者。特别是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用实际行动给青少年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网吧经营商和网游开发商都应该有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认识网络成瘾。网络成瘾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发现后不要恐慌,要及时去医院检查并配合治疗。经系统治疗后,大部分患者能够实现临床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