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发通知,要求相关生产企业修订中药注射剂醒脑静注射液的药品说明书,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若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醒脑静注射液的成分为麝香、栀子、郁金和冰片,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凉血活血、开窍醒脑。通知要求,修订后的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项下应标注:潮红、皮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寒战、发热、疼痛等全身性损害,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系统不良反应,心悸、胸闷、血压升高等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头晕、昏迷、烦躁等神经精神系统不良反应,风团样皮疹、丘疹、红斑等皮肤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良反应,注射部位的疼痛、红肿、麻木、皮疹、静脉炎等。
根据通知,药品说明书注意事项应注明: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过敏体质者、运动员、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哺乳期妇女等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不建议儿童使用;本品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或瓶身漏气、裂纹等现象,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