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启动海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到201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技术人员都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技术人员都应具备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卫生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非卫技人员全部清离技术岗位。到2012年,一般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两名执业医师,中心卫生院至少配备4名执业医师,全省6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乡镇卫生院院长具备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省乡镇卫生院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意见》要求,省内卫生院校根据农村卫生实际,调整医学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通过订单委培等方式,连续3年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200名,每年培训农村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乡村医生4400人次。 (刘泽林 曾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