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手术是乳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回顾乳腺癌外科手术发展史,大致分为原始局部切除、乳腺癌根治术、扩大根治术、改良根治术和保乳手术5个阶段。其中改良根治术和保乳手术是目前治疗乳腺癌的常用术式,尤其保乳手术既考虑到治疗效果,又兼顾到美观,是早期乳腺癌(临床Ⅰ、Ⅱ期)的最佳手术方式。
20世纪70年代,Fisher等人提出乳腺癌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癌细胞在早期就可以通过肿瘤本身血管引起全身播散性转移,淋巴结转移是影响预后的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区域淋巴结对肿瘤细胞扩散无阻碍作用,血性转移是乳腺癌播散的重要途径,与区域淋巴结是否转移无相关性。基于这种理论,保乳手术诞生了。所谓保乳手术就是保留乳腺的手术。其中包括象限切除、区段切除、局部切除加上腋窝淋巴结清扫(前哨淋巴结活检阴性可不清扫腋窝淋巴结),术后辅以全乳放疗,根据病理情况再辅以化疗、内分泌治疗或靶向药物等综合治疗。大量临床研究证明,临床Ⅰ、Ⅱ期乳腺癌患者行保乳术与改良根治术相比,术后生存率无显著性差异。随着医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乳腺癌治疗观念和模式的不断改变,使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由于保乳手术在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保留了相对完好的乳房外观,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所以保乳术成为有保乳愿望的早期乳癌患者的理想选择。但保乳术有以下绝对禁忌证:⒈病理学上持续肿瘤切缘阳性的。⒉术后不愿接受乳房放疗的。⒊既往曾对乳房或胸壁进行过放疗的。⒋需要在妊娠期间进行放疗的。⒌钼靶或核磁显示弥散分布恶性或可疑恶性微小钙化点的。⒍多中心病变的。而肿瘤较大、乳房较小、术后不能取得良好乳房外观、多灶病变需要至少两个不同切口切除的及有活动性结缔组织疾病(硬皮病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为保乳术的相对禁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