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说,鉴于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从2009年1月7日起,停止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
盐酸芬氟拉明是一种化学减肥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表明,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脏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心力衰竭、心动过速、心慌、胸闷、血尿、皮疹、恶心、头晕等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后认为,国内外监测和研究资料表明,该药品用于减肥风险大于收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已上市销售的盐酸芬氟拉明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或者处理。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盐酸芬氟拉明,剩余的可以到医院或者药店退货。
目前在我国批准上市的减肥化学药品主要有盐酸芬氟拉明、西布曲明和奥利司他3种。盐酸芬氟拉明用于单纯性肥胖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患、焦虑症的肥胖患者。盐酸芬氟拉明片上世纪80年代被批准在国内上市,按照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前有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了临床文号。根据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或者食品里绝对不允许添加盐酸芬氟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