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 飞1月4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对2008年9月14日以后生产的乳制品连续开展的跟踪监测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抽检的38次液态奶以及31次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乳粉和其他配方乳粉共28257批次的乳制品,均符合相应的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另据了解,对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近3个月来,各乳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门《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全面进行了清理检查,经批批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加贴了专门标识,上市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张贴检查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设置放心乳品柜台,保障市场充足供应优质安全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