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与乙型肝炎一样是我国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而且有10%以上的肺结核患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为阳性。那么,如果乙肝病毒感染者并发肺结核怎么办?
问题一:
先治肝炎还是先治结核?
得了结核病,要用至少三种以上的抗结核药物化疗,但这些药物往往伤肝。抗结核药最常见的毒副作用之一就是药物性肝损害,尤其是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联合治疗时,肝损害的发生率可达40%以上,少数甚至可导致肝衰竭、死亡。乙肝病毒感染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肝功能异常的发生率比没有感染乙肝病毒者高2~4倍,是抗结核药物肝损害发生的三大高危因素(高龄、嗜酒、肝炎史)之最。
肺结核治疗前要进行乙肝筛查,并常规检测肝功能。如果发现乙肝病毒感染,要进一步检测HBV DNA水平,了解病毒复制情况。如果肝功能异常,病毒复制活跃,乙肝抗病毒治疗应立即开始,待病毒达到抑制、肝功能恢复正常后,立即给予抗结核治疗,同时继续乙肝的抗病毒治疗。若患者乙肝病毒复制活跃,但肝功能正常,可以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预防性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防止抗病毒治疗期间肝损害发生。若未检测出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肝功能正常,可先进行抗结核治疗,在治疗期间监测肝功能和HBV DNA,发现异常再考虑抗病毒治疗。
问题二:
能不能选用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干扰素是治疗乙肝的常用抗病毒药物。但干扰素有许多副作用。干扰素的抗增殖作用可抑制蛋白质合成,导致白细胞减少;而结核病患者蛋白质消耗较多,也可出现白细胞减少的表现;利福平、异烟肼等抗结核药物也有引起白细胞减少的报道。干扰素的流感样反应可加重结核病患者的发热症状。干扰素与核苷(酸)类药物相比,对HBV DNA的抑制作用较差,肝功能恢复较慢,甚至有引起肝功能恶化的报道。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并发结核病不宜选择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
问题三:
抗病毒药物何时停用?
原有活动性慢性乙肝的结核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结束后也不要停止抗乙肝病毒的治疗,一旦停药,乙肝则会再次复发。既往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预防性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后,在结核病治疗结束时可以停药,但有可能因病毒反弹导致停药后肝功能异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再次使用核苷(酸)类药物抗病毒治疗。尽管结核病治疗结束,疾病已经治愈,但仍不宜选择干扰素进行抗乙肝病毒治疗。国外文献报道,用干扰素治疗可使潜伏的结核病活动或使结核病恶化。
结核病和乙肝都是我国流行率较高的传染病,当它们相遇时会给治疗带来更大的困难。因此,在用药上应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制订细致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