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近日,青海省一名患者在使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再次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的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临床使用中药注射剂应遵循七条基本的原则。
这七条基本的原则是:
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或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静脉注射或滴注时应加强监测。
辨证施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据悉,近年来,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复方蒲公英注射液、鱼金注射液等多个品种的中药注射剂,因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或存在严重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