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肿瘤医院主任医师 吴 晖
新闻背景
近日,福建省卫生厅发布了《福建省恶性肿瘤辅助治疗临床用药指导原则(试行)》。该原则将辅助药物分为七类,包括预防和治疗抗癌药物引起骨髓毒副反应的药物,预防和治疗抗癌药物引起消化道毒副反应的药物,预防和治疗抗癌药物引起肝、肾、心毒副反应的药物,预防和治疗放射治疗引起毒副反应的药物,中成药,免疫调节剂类药物和其他类。如何让患者了解这些辅助治疗药物的用法和注意事项?本版邀请专家进行解析。
由于化疗药物对人体正常细胞选择性差,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正常细胞的损伤。为了确保化疗安全进行,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目前针对抗癌药物引起骨髓毒副反应的肿瘤辅助治疗药物有三类,分别为促髓细胞生长因子药、促红细胞生长因子和促血小板生成药(包括重组人血小板生长因子和白介素-11)。
促髓细胞生长因子药 要取利去弊
目前在临床上使用的为基因工程重组产品,对肿瘤化疗后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均有明显的防治作用。该产品可以减轻化疗后白细胞下降的程度,缩短白细胞低下持续的时间,促使白细胞尽快恢复,使化疗或放疗顺利按计划进行,以提高疗效。因此,在临床肿瘤治疗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但其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副作用是骨痛,常见的反应还有寒战、发热、恶心、食欲减退、疲乏、头痛、骨肌肉疼痛及注射部位的疼痛、皮疹,但大多能耐受。其他罕见的副作用包括低过敏性休克、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间质性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突发镰状细胞病危象等。少数患者在应用时周围血中出现幼稚粒细胞,应当停药观察。此外,如果在化疗前或化疗期间用药,由于药物动员骨髓的造血细胞增殖,骨髓对化疗特别敏感,导致严重骨髓抑制,故应避免与化疗同一天使用 (急性髓性白血病除外)。
此类药物临床上常分为预防性用药和治疗性用药。预防性用药即在白细胞未明显下降时应用,以避免由于化疗或放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一般从化疗结束后1~3天开始,连续用药5~7天。治疗性用药是指白细胞业已降低后使用,一般希望白细胞尽快上升,所以用量适当加大,但毒副反应有可能增加。
促红细胞生成药 要查明贫血原因
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是癌症患者贫血的重要原因。增加化疗剂量、多次化疗常导致癌症患者贫血。促红细胞生成药(EPO)的应用可使化疗所致的贫血患者血色素增加,减少输血量,提高生活质量。但近年有文献报道此类药物有促进肿瘤生长危险,如果过量使用该产品,可能会使癌症患者病情恶化甚至加速其死亡。故接受同步化疗的非髓性血液肿瘤患者,如骨髓瘤、非霍杰金氏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患者,应先接受化疗或强的松治疗,观察肿瘤退缩后的血象再考虑是否使用本品。如果化疗后血红蛋白没有升高,可考虑使用本品,对于可治愈性肿瘤应慎用。
此类药物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应密切观察相关毒副反应。高血压患者用药前应控制血压,并在用药过程中监测血压;有血栓形成可能的患者,控制血红蛋白,以减少血栓形成危险。
目前对于接受化疗的癌症患者出现贫血时,应查明贫血的原因,予以对因治疗。
促血小板生成药 要关注出血危险
血小板低下为恶性肿瘤化疗常见毒副反应。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 rhTPO )和白细胞介素-11(rhIL-11)已进入临床,它能降低患者因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的严重程度,并缩短持续时间;减少输注血小板量,具有明显促进血小板恢复作用。
此类药物为生物制剂,用药期间应注意(1)过敏反应。(2)以全身水肿、呼吸困难、胸腹腔积液为主要表现的液体潴留。(3)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4)血栓危险,近期发生血栓病者不宜使用。(5)合并严重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后再考虑使用。
(许锐钗 张明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