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动物A类传染病
口蹄疫(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类动物的一种传染病。OIE(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口蹄疫列为动物A类传染病,我国农业部列为动物一类传染病。由于口蹄疫对畜牧业和国际贸易危害巨大,OIE和FAO(国际粮农组织)要求其成员国必须报告疫情。
最早有关口蹄疫的文字记载是1514年(意大利)。最早确认口蹄疫病原体是病毒的时间是1898年(德国)。口蹄疫病毒现分为7种血清型,分别为O、A、C、Asia1型和SAT1、2型、3型。所谓血清型是一个免疫学的概念,不同血清型之间相互不能免疫保护,需要分别研制疫苗。各血清型口蹄疫病毒的基因组结构、生物学特性和感染动物的种类差别不大。
口蹄疫曾经在全世界广泛流行,在80年前的美国和50年前的欧洲,口蹄疫也曾流行严重。目前口蹄疫主要流行于非洲、亚洲以及南美洲和欧洲的部分国家。对于口蹄疫的防控,世界各国依据本国的自然环境、流行背景、经济实力、科技水平,采取了不同的防控策略。已实现无疫的国家为了保护其家畜安全,明确限制从有疫国和免疫国进口畜产品。
从地理位置而言,我国周围的东南亚、南亚、中东和中亚地区的一些国家常年流行口蹄疫,这些国家大多经济不发达,无力或无意控制,所以我国暴露于境外口蹄疫传入的风险很大。
我国政府对口蹄疫防控历来持积极态度,并根据历史上受侵害情况,采取了对O型和Asia1型口蹄疫全面免疫、对A型口蹄疫实施边境和受威胁地区免疫的综合防控措施,收效显著。多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发展和储备防疫技术,以应对突发疫情。此次武汉、上海发生A型口蹄疫之后,农业部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启用了疫苗和诊断试剂技术储备,并展开追根溯源。
口蹄疫极少涉及人
目前OIE、WHO(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未将口蹄疫列入人畜共患病或已将口蹄疫从名录中删除。
自人类认识口蹄疫病毒100多年以来,全世界有关人患口蹄疫的报道不足10例,且未得到科学确认。世界各国,包括西方研究口蹄疫较早的国家,从未设立研究和治疗人口蹄疫的医学机构,也从来没有试图研制人用口蹄疫疫苗,表明人类尚不需要专门的防治技术。直到现在,全世界所有研究口蹄疫的实验室,生产动物用口蹄疫疫苗的生物药厂,对活病毒操作人员也从未使用或被要求使用特殊的防护装备,且未发现这些人员患上口蹄疫。
鉴于口蹄疫对畜牧业生产形成的巨大危害和对副食品市场供给的严重影响,我国政府采取的对动物免疫预防、对染病动物严格扑杀与销毁政策,就是最大限度地净化环境,消灭病原,防止扩散,保障家畜安全和食品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口蹄疫病毒对热、酸、碱很敏感,易于失活,在60℃15分钟、70℃10分钟、85℃1分钟时均可杀灭口蹄疫病毒。我国人民长期形成的吃熟食、喝开水的生活习惯,完全可以防止活口蹄疫病毒被食入。
总之,动物发生口蹄疫之后,人们没必要恐慌,更不要以讹传讹,应该相信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