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肺癌患者别用靶向药 药物滥用将使患者陷入无药可用窘境 本报讯 (记者谭 嘉)每年11月是全球肺癌关注月,天津市抗癌协会、天津市肿瘤医院11月9日~13日开展天津市肺癌防治宣传周活动。中国抗癌协会肺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天津市肿瘤医院副院长王长利在宣传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靶向药物并不适用于所有肺癌患者,早期肺癌患者多数可通过手术痊愈,应禁止使用靶向药物。滥用靶向药物将使患者在病情复发后陷入无药可用的困境。 专家介绍,分子靶向治疗对具有某种特定基因(EGFR、ALK)突变的患者具有较好疗效,靶向药物的问世使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患者中位生存期从原来的一年左右提高到两年半到3年。 王长利指出,目前靶向治疗主要适用于存在基因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有些早期肺癌患者和家属盲目地认为服用靶向药物可免去开刀和放化疗之苦,部分基层医院和医生对靶向药物使用认识不到位,也缺乏基因检测条件,难以做到有的放矢。整体而言,肺癌治疗中靶向药物使用的规范性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早期肺癌患者和不存在基因突变的晚期肺癌患者也在使用靶向药物。靶向药物使用一年后还可能发生耐药性,一旦出现复发,这些患者可能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 专家强调,靶向治疗前的基因检测,首先应检测EGFR基因。对于无法提取到病灶标本进行基因检测的患者,临床上可根据其是否属于优势人群,来考虑是否进行靶向治疗。所谓优势人群,主要是指不吸烟的肺腺癌患者。这些患者EGFR基因突变阳性率为50%~60%,其靶向治疗总体有效率可达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