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明
据《沈阳日报》报道,日前有记者来到安上“电子眼”的沈阳万邦大药房,拿着医师开的处方去购买阿莫西林胶囊。驻店药师首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认没问题。可在交款时,新鲜事来了,记者看到药房的电脑系统自动弹出了“驻店药师录入指纹对话框”,索要药师指纹。药师伸出食指在专用的指纹设备上轻轻一按,电脑随即“审查合格”。指纹通过了才能开票,记者这才取到了药品销售票据,买到了药。据了解,药师指纹确认日前已在沈阳市区38家零售药店试运行,年内将在全市1600多家药店实施。
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出售,同时销售处方药必须有驻店药师审核才能调配,而目前药师在岗情况不能令人满意。有的药店甚至租借药师证,检查时让药师应付,实际上药店不能保证随时有药师为顾客提供合理用药咨询。药店的违规行为直接影响了顾客的用药安全。
沈阳市推出的电子化监管系统可以说对药店驻店药师实现了自动考勤。驻店药师每天上岗都要将他的指纹信息传输到药监部门的数据库里,如果哪家药店的药师不在岗,或者中途“开小差”,药监部门也能自动监控。这样的监管让人耳目一新,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药店处方药随便卖、胡乱卖,以及药师不在岗的监管难点。通过指纹仪,能够使药店的驻店药师尽职尽责,保证顾客购药得到指导。此举值得各地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