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员 许关煜
美国FDA今年1月7日发布公告,着重提示接受双膦酸盐类骨质疏松症药物的患者可能产生严重的、有时甚至是失能性骨、关节和/或肌肉(肌肉骨骼)痛。虽然所有双膦酸盐类药品现行的处方信息中已经包含肌肉骨骼痛内容,但医务人员往往未能注意该类药物与严重的肌肉骨骼痛之间的联系,致使诊断延误、疼痛延长乃至造成损害,不得不使用镇痛剂。
严重的肌肉骨骼痛可能在开始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后数天、数月或数年内出现。某些病人报告,在停止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后症候完全消失,而有些患者则称此类不良反应消除缓慢,而且不完全。产生肌肉骨骼痛的风险因子和严重的肌肉骨骼痛与双膦酸盐类药物的关联尚未知晓。
严重的肌肉骨骼痛与开始接受双膦酸盐静脉给药以及开始采用每周1次或每月1次口服制剂有时会随之出现的急性反应不同,后者表现为发热、畏寒、骨痛、肌痛、关节痛,这些症状在继续用药时可自行消失。
FDA提醒医务人员必须关注存在严重肌肉骨骼痛的患者,考虑他们的症候是否与用药有关;是否需暂时或永久终止使用此类药物。 (美国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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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膦酸盐类药物中文商品名和通用名分别为:利塞膦酸钠,利塞膦酸钠+钙,帕米膦酸钠,伊拜膦酸钠,依替膦酸钠,福善美,阿仑膦酸钠,福善美+维生素D,阿仑膦酸钠+维生素D,唑来膦酸,替鲁膦酸钠,唑来膦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