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利县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吴秋方
近些年来,随着新医学模式的提出,“以人为本”的医学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但也出现了医学目的异化现象,如在晚期肿瘤治疗决策上衍生出了“任何治疗都不能以牺牲生存质量为代价”的漠视生命的观念,放弃治疗几乎成了晚期肿瘤治疗决策的代名词。对此,我持不同观点,理由如下:
1.自从1987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以来,一场以节俭为核心思想的医学消费方式和医疗观迅速在医学界传播。受这种思想影响,人们开始了对诸如晚期肿瘤等慢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治疗方略的调整:认为既然疾病已经是难以治愈的,何以枉费有限的医疗资源而不放弃无效的治疗呢?于是 “以人为本,关注生存质量”的思想受到了普遍关注。因而衍生出了“与其痛苦地生,不如快乐地死”;“既然没有选择生的权利,一定要争取死的权利”的观点。
主张放弃对晚期肿瘤等难治性疾病的治疗,其实质就是医者放弃履行救死扶伤这一天职,是医学目的的异化,是人性的淡漠,是医学精神的退步。
2.经过全球医学界长期不懈努力,目前抗癌治疗已可以让50%以上的肿瘤患者获得治愈效果,美国报道总的治愈率达到62%。而从我国目前肿瘤总的治愈率不足30%的现状来看,距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再盲目放弃对晚期肿瘤的治疗,可能会使更多的病人失去继续生存或治愈的机会。
医学是在无望而又艰难的探索中发展的,某些无效治疗蕴含着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科学价值。因此,我们不应轻易放弃这种努力。
3.由于我国目前对肿瘤诊疗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措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个体医生、民间医生均可治肿瘤,因而肿瘤治疗的技术水平优劣混杂,造成乱治或滥治。
辽宁省按照卫生部推行的《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对全省1991~2000年6个市18所医院肿瘤规范化诊治情况进行了抽查,1543份病历评估结果显示,规范化诊治率仅为32.46%。规范诊治率A级医院(综合性医院设有肿瘤分院)为46.79%,B级医院其次(县市级设肿瘤科),C级医院(县市级综合医院)不规范诊疗率达96.69%。肿瘤发生原因不同,部位不一,诊疗中遇到的问题复杂而困难,涉及的范围越广,解决问题的难度越大。而这些问题只有依靠多个学科、多种技术所形成的总体优势和合力才能解决。
虽然卫生部于2004年发布了《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但在执行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显然,没有经过科学规范治疗的肿瘤患者,被轻易宣告不治是不恰当的。
4.临床发现,并非所有的恶性肿瘤都是危害机体的主要因素和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美国新奥尔良路易斯安娜医学中心在10年内完成尸检105例,共诊断恶性肿瘤205个,其中111个恶性肿瘤生前被漏诊或误诊,误(漏)诊率达41.2%。111个恶性肿瘤发生于100位患者(个别患有2~3个肿瘤),其中57位的基本死因是恶性肿瘤,其余43位尸检证实死于冠心病或肺部的慢性疾病等。这项研究表明在漏诊的恶性肿瘤患者中近半数并非死于肿瘤本身。
绝症也是相对的。目前技术无能为力,并不意味着将来也不可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医生对绝症的判断是否准确无误。在医学科学尚不发达的地方,贸然对患者的生命作出决断,是不适宜的。
5.王志杰等利用某三甲医院100位白血病患者病历进行放弃治疗的调查,其中放弃治疗67位;放弃治疗的职业分布情况是农民32人,工人13人。放弃治疗的原因是:无力支付医疗费用59人,占88.06%。这项调查结果显示,放弃治疗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经济支付能力。因此,医学的无能为力不应成为医者拒绝晚期肿瘤治疗的理由。
汶川地震灾难,帮助我们完成了一次价值的重新排序:生命第一,拯救生命第一。每一个生命都是最珍贵的,哪怕只有1%的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医生为医的首要思索聚焦于“人”的生命地位与生命价值。虽然每个人对生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并非所有人的生命观都会影响到某个生命的去留。医生则不同,医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与其救死扶伤的天职相呼应的生命观必定是“命大于天”的生命观,坚守“人命第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