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肢体残疾矫治中心主任医师 秦泗河
我自1978年起从事肢体残疾的外科矫形治疗,至今已有30年。其间,形成了符合国情和病人实际需求的“骨科自然重建理念”,创立了“小儿麻痹后遗症外科矫治新体系”及多项适宜的四肢矫形外科技术。至2006年12月,已手术治疗了2万多位四肢畸形与残疾病人。
在长期临床工作实践中我发现,我国肢体残疾病人的治疗和康复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和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矫形外科医生匮乏
如今活跃在我国骨科学界的技术骨干,年龄基本上在50岁以下。由于市场的强大推动、高科技和医学专科精英的引领,三级医院中的骨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脊柱、关节、创伤骨科、微创骨科、关节镜技术等热门专业上;矫形外科医生则基本上是以开展人工关节置换为主的外科医生。极少有人愿意把精力放到肢体残疾的矫形外科领域。绝大多数年轻骨科医生对许多类型的肢体残疾的矫形治疗和研究进展十分陌生,有的还误导肢体残疾病人“无需治疗”,“不能治疗”。
我国现存的200多万小儿麻痹后遗症及数以千万计的其他肢体残疾者,面临着严重的求医尴尬和困境,以至于每年有众多的肢体残疾患者,从全国各地千里迢迢地蜂拥到国内几家规模不大的矫形医院就医。
2.学术研究明显滞后
由于从事肢体矫形外科的医生数量稀少,开展矫形外科临床与基础研究工作少,发表有关论文自然也就很少。如2005年在广州召开的第七届全国骨科学术会议,共收到论文3702篇,其中脊柱类994篇,关节类557篇,创伤类622篇,其他骨科疾病的综合类1495篇,而手术治疗四肢残疾的论文仅有34篇。更为尴尬的是,其中9篇为同一作者所写。由于从事这一专业的人太少了,近10年来,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没有举办过一次下肢畸形与残缺矫形外科治疗的研讨会。
由于公立医院中肢体矫形专科很少,对这类病人的医疗更多被个体医院和个体医生取代。
尤其严重的是,目前国内能够规范治疗的高水平矫形外科医师凤毛麟角。众多肢体残疾病人难以得到及时的医疗咨询和康复指导,更谈不上进行系统、合理、正确的矫形治疗,肢残病人求医无门或无钱求医的状况相当普遍。有的在痛苦中煎熬了大半辈子的病人含着眼泪对我说:“找了40多年,才找到能治肢体残疾的医院和医生,我们太难了。”
外科治疗肢体残疾是跨学科专业,过细的分科不利于下肢矫形外科专业的发展。因肢体畸形的病因各异,畸形与残疾的程度、类型繁杂多样,手术方法多达几百种,手术后康复因人而异。从事矫形外科专业的医生既需要掌握生物力学、运动医学、工程技术等基础知识,又需要掌握小儿骨科、神经外科、康复理疗等医学知识,以及科学的临床决策智慧。有时候还需要有器械工程师、支具矫形师、康复理疗师的良好配合。因此,其学习曲线、临床经验的积累过程,较创伤骨科、人工关节和脊柱外科等专业要长。一般骨科基础较好的医生,也需要经过临床上三至五年以上的严格训练,才能较好地掌握下肢矫形外科的综合技术。
矫形外科治疗的病种、自然重建理念、应用的技术手段与传统大骨科专业有明显差别。目前我国综合大医院外科专业越分越细,管理体制与工作流程都不利于矫形外科专业的发展。若要推动下肢残疾的矫形外科医疗,在管理上必须进行大的改革。
3.各地残疾人联合会对肢残康复工作的指导作用下降
医疗进入市场后,必然冲淡医院管理者的公益观念。通常,中国残联及各省市残联分支康复机构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和骨科学会联系很少。如果没有矫形外科医生的密切配合,关于其医疗与康复的意见只是一纸空文,据此作出的决策只能是空中楼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