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诊断明确,方可使用抗菌药物。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否则可能使感染临床表现不典型,干扰诊断,延误正确治疗。
2.预测病原体,进行经验治疗。初步判断为细菌感染后,在尚无细菌鉴定和药敏报告时,应根据临床表现和临床标本涂片,参考本院或本病房近期药敏统计资料,选用敏感的抗菌药物试用。
3.根据病原种类和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4.按照药物抗菌作用特点和体内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最佳药物。
5.避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必要时做皮肤过敏试验和密切观察,了解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特点等。
6.制订抗菌药治疗方案的原则:
品种选择 依据病原菌种类、药敏结果和临床表现,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给药剂量 按照药品说明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正确选择用药剂量。治疗重症感染宜采用正常剂量高限,治疗单纯性尿路感染应采用较小剂量。
给药途径 轻度感染宜采用口服给药,重度感染、全身感染宜静脉给药,感染好转应转为口服给药。
避免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仅限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眼科感染等,以免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性的产生。
给药次数 依据药物半衰期及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等指标制定给药次数。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等应一日多次给药;氨基糖甙类、氟喹诺酮类可一日剂量一次给药。
疗程 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72~96小时。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重症感染 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
联合用药时减少毒性大的抗菌药剂量
长期用药可能发生二重感染者可短期联用抗真菌药 联合用药应选用作用机理不同,联合应用后可发生协同作用的药物,避免使用联用毒性相同的药物。
8.手术期的预防用药:
预防术后切口感染 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或全身感染 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这样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 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也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适当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