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汪小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知情同意书,尽管需要向患者告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但医患矛盾却未见明显好转。
告知的目的是让患者了解,疾病的诊断需要哪些手段,病变程度,选择哪种治疗方案,治疗前后的注意事项以及疾病的转归,以期患者心中有数,并对自己选择的诊疗方案和预后表示认同。可以肯定地说,告知有助于促进医患和谐。笔者从医多年,同时也参与管理工作,认为告知的关键在于心诚。
当前,医患之间互相防范,医生让患者知情常是为了防范医疗纠纷;患者参与知情感觉像雾里看花,心中常存疑虑。这样的告知无助于医患和谐。怎样才能做到心诚呢?就是“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把告知融入我们的医疗活动中。
比如,告知是否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能否减少一些费用,所选择的治疗手段是否适合患者。曾有一肝癌患者四处求医,介入科建议做介入治疗,外科建议做手术,化疗科建议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搞得患者无从选择。可以说,这位患者无论选择哪种治疗方案,一旦治疗失败都会产生疑虑,医患纠纷在所难免。究其原因,是我们告知时缺少诚心。
社会和谐需要人人都有仁爱之心。在医患之间,这种仁爱尤为重要。当今,有些人把医生说成“白狼”,言辞虽然过激,但却值得我们深思。想想看,我们在告知患者的时候,是否存有私心杂念?是否有金钱的诱惑?孔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医生偏爱高档药品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虽事先告知,患者也同意了,但患者未必真的愿意。如果我们的医生都以仁爱之心待人,我相信,充分告知将有助于改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