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病理科主任、教授 丛文铭
目前,我国肝脏移植外科发展较快,有的移植中心已积累了近千例次的肝移植穿刺活检病理诊断经验。但在总体上肝移植病理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对一些并发症的病理分级与诊断标准的界定不够明确,迫切需要制订病理诊断指南,规范肝脏移植病理诊断程序,提高病理诊断水平。
全国肝胆肿瘤及移植病理协作组在2007年组织全国主要肝脏移植中心的病理专家和学者,就肝移植常见病变的病理诊断和分级标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重点讨论了肝脏移植主要并发症的组织学诊断和分级标准,制订了肝脏移植病理诊断专用申请单,还注意征求了肝脏移植外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即将发表的指南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建议在移植前供肝修肝时和移植后供肝血流开放后或关腹前分别做活检,以此为评估移植后受体肝脏损伤状况和肝脏组织学变化趋势,保留原始的病理学对照依据。
●对活体供肝和尸体供肝的脂肪变评估标准应区别对待。
●满意的移植肝穿刺组织应含有≥6个结构完整的汇管区,通常1~2条长1.5cm~ 2cm的肝穿刺组织可满足要求,汇管区数量以及中央静脉数量≤3个会明显影响病理诊断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为保证病理诊断的时效性,应尽可能采取快速制片法在送检当天或1个工作日以内出诊断报告。
●为适应移植病理诊断的特殊性,建议使用专用的肝脏移植病理诊断申请单,包括填写一组必要的临床数据和报告一组必要的组织学参数,以使临床和病理医师在诊断和治疗前获得必要的信息,协作组将提供肝脏移植病理检查申请单模板,供各移植中心使用。
●提出了在病理诊断过程中应常规观察的基本病变项目,采用统一的病理术语、分级标准和病理诊断报告模式,这将有利于保证病理诊断的质量和不同单位之间病理诊断报告的相互认证与可比性。
●统一对Banff排异活动指数分值(RAI)与排异严重程度的对应标准,为临床设计治疗方案提供准确的病理学依据。
●对缺血-再灌注损伤、胆管狭窄、急性排异中的经典型和小叶中央型以及迟发性急性排异等的概念、分级标准、病理报告格式等问题均制订了相应的标准,更有利于临床评估病变程度和制订抗排异治疗方案。
●目前对移植术后程序性肝穿刺活检的看法和做法不尽一致。我国肝移植患者的原发病以与HBV感染相关的肝癌和慢性肝病为主,加之术后长期使用多种药物,因而发生病毒性肝炎复发和药物性肝损伤等并发症的风险始终存在。
此外,针对我国现阶段肝移植临床以及患者的实际接受程度,指南对肝移植术后肝穿刺活检的指征也提出了具体的意见:1.患者肝移植术后痊愈出院时。2.术后每满1年。3.患者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或肝功能异常,其他检查不能确定病因时。4.对持续性或顽固性(如小叶中央型)急性排异在抗排异治疗后复查疗效,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