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头颈外科 屠规益
半个世纪以来,化学治疗应用在乳腺癌、肺癌、淋巴瘤等综合治疗中是一个重要手段。然而,对于头颈鳞癌来说,虽然经过不少肿瘤医师的试用,但除了姑息效果外,没有根治性疗效。美国Wolf已经在1999年发表文章,宣布化疗介入失败。近十几年来,在放疗同时应用化疗(同步放化疗)后,有提高生存率倾向。和单纯放疗相比,提高生存率10%~15%。一时间,国外文献充塞头颈肿瘤放化疗的临床试验,方案也越来越复杂,如先诱导化疗,再同步放化疗;诱导化疗一种药物不够,用两三种药物,甚至以上治疗后可以再用化疗,直至患者难以承受。
同步放化疗在取得一些疗效后,国外有的医师就说,“放化疗可以保存头颈肿瘤器官”,“要以放化疗来替代外科手术”,“外科手术是致残性的”。这只能说明他们不了解头颈外科临床。头颈肿瘤的综合治疗,传统上以放疗加手术为主。Ⅲ期和Ⅳ期患者,治疗后5年生存率为60%~70%。现有同步放化疗临床试验总结低于这一数据。
读了一些文献,我发现同步放化疗临床试验有以下问题:
一、 试验设计时以头颈鳞癌Ⅲ期、Ⅳ期患者为对象,宣扬器官(喉)保存。但是所有我读到的资料、收集的病例中都包括局部T1T2病变。这些病例确实有颈淋巴结转移,分期Ⅲ~Ⅳ期,但是喉癌早期(T1T2,甚至大部分T3)病变用喉部分切除即可解决,比应用放化疗费用低,手术简单,生存率及功能效果均好。即使颈部有转移(N+),喉部(T1T2)也不一定要做全切除术。头颈外科有千方百计保留器官功能的传统,早在100年前就考虑喉部分手术,20世纪40年代后,喉部分手术已经成熟。
二、 从临床试验要求对比来说,当前的放化疗试验都是以单纯放疗为对比。有头颈肿瘤治疗经验的医师都知道,单纯放疗对头颈Ⅲ-Ⅳ期肿瘤疗效很低,提高生存率需要外科综合治疗。现在还没有看到同步放化疗与放疗加手术对比的资料。有人说要替代外科是主观唯心的,没有循证证据。
三、近年来,国外杂志发表文章时要求作者报告是否因文章发表而受益。在化疗文章的最后,有不少作者宣布他们收到药厂的赞助,1万~10万美元不等。有消息报告,近30年来,美国企业(药厂)支持科研的比例已经从4%上升到57%。“企业资助的临床试验强烈支持新疗法的可能性更大”(K Kalvaitis. JCO, 2008),这就促使更多的医师想方设法应用新药试验。
20年来,化疗对恶性肿瘤治疗作出了贡献,但对头颈鳞癌的应用尚需全面衡量(如有不少患者治疗后下咽食管狭窄,长期靠胃造瘘进食)。目前尚不能常规应用,因为还在临床试验中。应避免药厂企业的利益左右医师的思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