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 微
头孢类抗菌药物使用前是否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在世界范围尚存在争议,原因在于引发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反应的半抗原——主要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尚不明确。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和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均未要求头孢类抗菌药物做皮肤过敏试验。
专家有共识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高端论坛上,专家们达成共识:如果药品说明书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则必须做;如果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临床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有无既往药物过敏史、患者的患病严重程度等综合考虑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
皮试液不能代替
专家强调,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国内目前推荐的皮试液的浓度为300~500μg/ml,注射量为0.1ml。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严重过敏,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研究表明,青霉素类与一代头孢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二代、三代和四代,因此,宜选用二、三、四代头孢,特别是三、四代头孢更为安全。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必须仔细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不管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或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在首次使用后的0.5~1小时应严密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迅速处理。过敏反应不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但发生后处理不当或没有相应的救治措施,医院则要面临法律风险。
专家还告诫大家,头孢类抗菌药物的产品质量与临床上发生的过敏反应有相关性。现已从头孢类抗菌药物中收集到了能引发动物过敏反应的基本无抗菌活性的高分子聚合物。说明控制产品中高聚物的含量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之一。
专家四点建议
本次论坛与会专家、学者提出建议,提请国家相关部门考虑:
1.鉴于头孢类抗菌药物中相关杂质与过敏反应有高度相关性,建议国家应加强相关工作的研究,提高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减少过敏反应。
2.国家应规范头孢类抗菌药物说明书。
3.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做皮肤过敏试验的皮试液种类、浓度、用量、配制和贮存方法等都存在差异,建议规范和培训。
4.建议国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大样本研究,评价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利弊得失,从而明确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