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吴某,女性,56岁,因下腹部不适、隐痛、稀便3个月,在当地县医院做直肠镜检查,发现直肠壁有一个黑枣大肿物,病理报告为慢性炎症。
为慎重起见,患者到某三甲医院复诊,挂了个肛肠外科专家高某的号。高某是该市一位医学权威、老专家。他根据症状、体征,又详细做了直肠指诊,诊断为直肠癌,收入院待手术。经过常规的术前检查,无禁忌症。告知家属:唯一的治疗措施是直肠癌切除术,双方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手术如期完成,标本被送病理科检查。
一周后,病理科报告是慢性炎症。高教授不相信,借此病理切片,去了医学院病理教研室复查,仍是慢性炎症,高某懵了。2个月后,家属借走了病理切片,到北京某肿瘤医院做了复查,结果是慢性炎症。家属又到医院复印了病历,然后把医院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败诉、赔偿。
分析:医生如果在术前再做一次病理活检,就不会给病人带来这么大损失。 河北 王 丽